泰勞膳宿費應合併計算 上限2,500元 僅扣住宿費要求自理三餐 泰辦處將退件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泰勞膳宿費應合併計算 上限2,500元 僅扣住宿費要求自理三餐 泰辦處將退件

2008-11-1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一日台北報導】部份雇主送件申請泰勞,將膳宿費分開計算,薪資中僅扣部份金額做為住宿費用,但要求泰勞自理三餐。泰辦處表示,將不受理該申請,並提醒事業單位,泰勞膳宿費應合併計算,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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