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勞遞補未滿一年 須付足12個月薪資 說明書經法院公證生效 併同驗證文件申請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泰勞遞補未滿一年 須付足12個月薪資 說明書經法院公證生效 併同驗證文件申請

2008-12-0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三日台北報導】基於保障外勞權益考量,各外勞輸出國對於雇主遞補案件,均設有工作時間的下限,一般而言,含遞補未滿1年,各外辦處均不受理驗證,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日前更將核可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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