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越仲介須合作 確認雇主營運狀況 越南勞動部發函通知 但尚未明定罰則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臺、越仲介須合作 確認雇主營運狀況 越南勞動部發函通知 但尚未明定罰則

2008-12-2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九日台北報導】為確保越勞工作權益,越南勞動部日前發函給引進越勞赴臺工作的越南仲介公司,雇主申請引進前,越南仲介公司有義務,與臺灣仲介公司合作,了解雇主的實際需求,避免越勞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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