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工作未滿1年或關廠歇業 外勞轉換得申請延長1次 共120日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即日起 工作未滿1年或關廠歇業 外勞轉換得申請延長1次 共120日

2009-02-03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三日台北報導】對於外勞因特殊情形無法於60日內完成轉換雇主,勞委會發函敘明通案處理原則,明列外勞入國工作時間未滿1年或雇主關廠歇業等5項不可歸責於外勞特殊原因,雇主或外勞在轉換作...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