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泰勞三人以上 泰辦處加強審核 須提供兩名勞工及資方連絡方式確認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聘僱泰勞三人以上 泰辦處加強審核 須提供兩名勞工及資方連絡方式確認

2009-02-20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廿日台北報導】即日起,聘僱泰籍勞工3名(含)以上,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將要求雇主提供2名目前尚在廠內工作的泰勞,以及泰勞生活管理人員或其他資方代表的連絡電話,該處人員將確認目前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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