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案涉「過失」即處八個月停業<br> 業者反彈認不合理 要求勞委會釐清過失定義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偽造案涉「過失」即處八個月停業
業者反彈認不合理 要求勞委會釐清過失定義

2004-03-25

勞委會日前公告規定,仲介業者若涉及偽造診斷證明,經查察認定為過失者將處停業8個月,對此多數仲介業者反彈認為非常不合理,以往業者有提供偽造證明者才被處1年停業處分,現在過失就需處8個月停業處分,且「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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