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委託仲介留置外勞 回歸契約認定 勞委會:費用雙方合意 但不得轉嫁勞工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委託仲介留置外勞 回歸契約認定 勞委會:費用雙方合意 但不得轉嫁勞工

2009-03-0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三日台北報導】雇主如因個人因素,不便繼續留置外勞,普遍委託仲介業者代為辦理生活管理相關事宜。勞委會表示,雇主聘僱外勞,應負擔管理責任,如有委託仲介業者的必要,應由雇主支付管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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