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定期健檢 應於前後30日辦理 承接雇主需留意是否已辦 違法將處分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定期健檢 應於前後30日辦理 承接雇主需留意是否已辦 違法將處分

2009-05-1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十四日台北報導】勞委會日前放寬外勞健檢相關規定,雇主未於3日內將健檢報告函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可延長3日內辦理,避免因時間過於急迫造成雇主受處分。函報期限雖已放寬,但外勞來台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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