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防制法及部分子法 6/1實施 雇主或仲介觸法 將處7年有期徒刑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人口販運防制法及部分子法 6/1實施 雇主或仲介觸法 將處7年有期徒刑

2009-06-0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一日台北報導】「人口販運防制法」於98年1月23日公布,為加速推動人口販運防制工作,並落實被害人保護,行政院定自6月1日公布施行,相關子法由內政部訂定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將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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