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重申初次、重招或承接 審查費每案200元 繳交審查費之存款收據 得列申報所得稅 2004-02-24 勞委會今天重申,新通過的「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中規定,雇主申請聘僱藍領外勞之初次招募、重新招募、轉換雇主(或工作)許可,每件收新台幣200元的審查費;至於入國簽證、初次聘僱、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