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公告外勞轉換準則 9/3生效 刪除繳交原雇主就安費收據規定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委會公告外勞轉換準則 9/3生效 刪除繳交原雇主就安費收據規定

2009-09-0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一日台北報導】勞委會明訂承接轉換雇主責任,釐清外勞工作起始日,雙方合意或三方合意新雇主繳交就業安定費、逃逸通報或是聘僱關係終止等責任,都自接續聘僱之日起算,同時刪除接續聘僱雇主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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