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事實認定及法令明確性 裁處雇主違法時 須註明違規樣態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委會:事實認定及法令明確性 裁處雇主違法時 須註明違規樣態

2009-09-03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三日台北報導】由於以往地方勞工局在查處雇主違反聘雇外勞時,常只註明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但是第1款違法事由卻有3種情形,為認定事實及法令明確性,勞委會通函各地方勞工主...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