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服務才收費 有意見10/28前提出 勞委會修法將取消預收仲介費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有服務才收費 有意見10/28前提出 勞委會修法將取消預收仲介費

2009-10-2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二日台北報導】勞委會強調,有服務始有收費。繼仲介不得委託雇主代扣服務費之後,勞委會現又修法將取消預收仲介費制度,現制是仲介可預收最多3個月服務費,未來修法取消預收制,仲介需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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