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補泰勞 含展延一年以上可辦理 未滿者須經法院公證 補足工資差額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遞補泰勞 含展延一年以上可辦理 未滿者須經法院公證 補足工資差額

2009-11-2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廿三日台北報導】為保障外勞權益,避免因工作時間過短,而無法償還借款,因此各外勞輸出國對於遞補申請案均設有工作時間的限制。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表示,核准函須為1年以上且可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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