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立舊制退休金專戶 北縣專案稽查 違反規定罰鍰2萬元起 並得連續處分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未成立舊制退休金專戶 北縣專案稽查 違反規定罰鍰2萬元起 並得連續處分

2009-12-1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八日台北報導】事業單位如仍有適用舊制退休金員工,且尚未依法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者,或雖有成立專戶,但超過6個月未依法按月提存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將全面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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