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社會習慣 落實有服務始有收費 勞委會委員會通過取消預收仲介費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符合社會習慣 落實有服務始有收費 勞委會委員會通過取消預收仲介費

2010-01-2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廿八日台北報導】針對35萬餘外勞繳交服務費方式,目前仲介對外勞服務可預收最多3個月服務費,為落實有服務始有收費,勞委會委員會今天通過取消預收仲介費制度,仲介有服務後隔月才能向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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