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白領外勞 勞委會增訂雇主資格 白領外勞申請工作需3年內無違法事由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聘僱白領外勞 勞委會增訂雇主資格 白領外勞申請工作需3年內無違法事由

2010-02-0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一日台北報導】新修正白領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即日實施,為因應公司法修正,增列雇主聘僱白領外勞資格需具備設立滿1年以上,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之營業額達新臺幣3百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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