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假」、「陪產假」實施僅5成  企業違反性平法 最重處50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流產假」、「陪產假」實施僅5成  企業違反性平法 最重處50萬元罰鍰

2010-03-0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八日台北報導】今天是國際婦女節100年,同時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8年,勞委會發布資料指出,目前企業實施「流產假」、「陪產假」約只有5成,「育嬰留職停薪」、「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減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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