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款收據複本效期 印辦處訂為7天 近期口頭宣導 改善一次為限並列紀錄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繳款收據複本效期 印辦處訂為7天 近期口頭宣導 改善一次為限並列紀錄

2010-04-0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八日台北報導】仲介業者辦理印勞申請文件時,所檢附的繳費收據副本經印方加蓋戳章,得於下次申請時使用。不過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近來發現,有部份申請驗證文件案件,其所檢附的繳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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