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薪資 不得列為綜所稅扣除額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籍看護薪資 不得列為綜所稅扣除額

2010-04-0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七日台北報導】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中有關醫藥及生育費的扣除,係以給付予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者為限,因此外籍看護工薪資...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