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納入婚姻媒合業<br>廣告不實 違背法令 最重處15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納入婚姻媒合業
廣告不實 違背法令 最重處15萬元罰鍰

2004-01-08

由於勞委會一直實施緊縮外勞政策,造成仲介業生意難做,為了員工生計,部分仲介業也兼營婚姻仲介,婚姻仲介已明訂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內政部目前在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中新增婚姻媒合業的管理條文,要求從事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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