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訓練成本 優秀外勞再來台工作 外勞工作期限9年 王如玄研議再延長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減少訓練成本 優秀外勞再來台工作 外勞工作期限9年 王如玄研議再延長

2010-06-1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專訪系列二】外勞開放來台已超過20年,在就業服務法中有明定外勞來台工作期限上限9年規定,造成部份優秀外勞無法再來台工作,雇主要重複訓練新人,造成訓練成本的浪費;對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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