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住宿地點未通報 以1:1廢聘 部分地方政府認為過當 將建請修正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變更住宿地點未通報 以1:1廢聘 部分地方政府認為過當 將建請修正

2010-06-2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廿二日台北報導】勞委會日前公告修正「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基於落實外國人照顧服務的考量,外勞變更住宿地點,雇主應依法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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