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代保管護照等財物 外勞要求返還 拒絕者 將不給予改善機會馬上開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代保管護照等財物 外勞要求返還 拒絕者 將不給予改善機會馬上開罰

2010-07-3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三十日台北報導】雇主注意!不可以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若是外勞原先同意由雇主代為保管護照等財物,後外勞要求雇主返還,雇主不得拒絕,否則將會被處新台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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