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膳宿費 越辦處要求仲介協助 改善期10天 未處理將暫停受理文件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超收膳宿費 越辦處要求仲介協助 改善期10天 未處理將暫停受理文件

2010-09-1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四日台北報導】雇主請注意,聘僱事業單位外勞,勞動契約中如記載每月勞工負擔膳宿費,收取數額應依據契約議定,不得有超收的行為。日前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發現有部分案件,雇主收取超過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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