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工未投保 雇主需支付等值賠償 改善前將先管制 印方籲勿因小失大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看護工未投保 雇主需支付等值賠償 改善前將先管制 印方籲勿因小失大

2010-10-1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十八日台北報導】家庭類勞工因不在勞保強制投保對象範圍,在台工作期間相關人身安全保障,須由雇主另外幫印勞投保30萬元意外險。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表示,意外險的規定已行之多年,但仍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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