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變更住宿地點應7日內書面通報 雇主未通報除罰鍰 將1:1廢外勞配額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變更住宿地點應7日內書面通報 雇主未通報除罰鍰 將1:1廢外勞配額

2011-01-05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五日台北報導】雇主注意!若是家庭看護工隨被看護遷移不同地點照護,應留意外勞變更住宿地點,雇主應依法於7日內書面通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否則一經查獲除罰鍰6萬元至30萬元外,將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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