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轉換雇主或工作準則將修正 合意轉換需簽文件 外勞才可為新雇主工作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轉換雇主或工作準則將修正 合意轉換需簽文件 外勞才可為新雇主工作

2011-03-0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二日台北報導】有部分雇主因違法被廢止外勞配額,卻以承接外勞以取代2年內不予許可之名額,為防堵漏洞,勞委會將修正外勞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轉則,針對雇主得接續聘僱外國人人數,應扣除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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