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非自願離職 雇主須辦資遣通報 北市加強執行 違者最高罰鍰15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工非自願離職 雇主須辦資遣通報 北市加強執行 違者最高罰鍰15萬元

2011-05-1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十六日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勞工屬非自願離職者,雇主應於勞工離職10日前,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辦理資遣通報,以便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即時提供勞工就業媒合的資源。勞工局提醒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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