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失業勞工 最高補助14萬4千元 每月8千至1萬2千元不等 最長一年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僱用失業勞工 最高補助14萬4千元 每月8千至1萬2千元不等 最長一年

2011-06-0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一日台北報導】事業單位請注意,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僱用獎助推介卡的失業勞工,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可申請補助,特定對象包括中高齡、身心障礙、長期失業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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