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人才推介、媒合 須事先申請許可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家教人才推介、媒合 須事先申請許可 

2011-08-1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十九日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家教中心從事推介人才、媒合,屬於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須依就業服務法申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如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可依法處30萬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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