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未離職 雇主提前將其勞保退保 雇主賠償事故費用外 另處4倍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工未離職 雇主提前將其勞保退保 雇主賠償事故費用外 另處4倍罰鍰

2011-10-2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一日台北報導】為釐清勞工仍在職,雇主卻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提前予以退保的保險效力,勞委會修正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未來企業將勞工勞保退保,其保險效力於雇主將退保申報表送交保...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