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辦又改規定 就業認可表格及切結書不必送件 2005-01-12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送件規定又改了,往後送件將不必附上招募印尼勞工赴台就業認可表格與切結書,只需檢附新版中英文對照之招募契約,而新版中英文對照之招募契約必須經過兩國官方機關認證後,印辦才受理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