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勞契約未滿1年10個月 不得扣膳宿 僅高雄分處實施 台北暫不考慮跟進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泰勞契約未滿1年10個月 不得扣膳宿 僅高雄分處實施 台北暫不考慮跟進

2012-01-05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五日台北報導】為保障泰勞權益,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高雄分處近期新增規定,原契約未滿10個月的遞補件,也就是加上展延後未滿1年10個月的勞動契約,泰辦處將不允許雇主扣膳宿費。目前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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