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取消 越辦處配合修改文件內容 即日起10天為宣導期 2/13起適用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展延取消 越辦處配合修改文件內容 即日起10天為宣導期 2/13起適用

2012-02-0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二日台北報導】就業服務法修正條文已於2月1日正式生效,外勞工作年限,由9年延長至12年,且為簡化申請程序,聘僱許可改為一次核發3年,取消2年期滿須展延1年的規定。配合台灣法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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