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機構新契約範本 訂8月公告實施 機構半年內應與家屬換約 違者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養護機構新契約範本 訂8月公告實施 機構半年內應與家屬換約 違者罰鍰

2012-07-1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八日台北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8日公布養護(長期照護)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及其4種範本,內政部預計8月施行,全台養護機構6個月內需與家屬換約,違反規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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