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超收費用以代收國外貸款居多 罰10至20倍罰鍰 首次停業3至6個月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仲介超收費用以代收國外貸款居多 罰10至20倍罰鍰 首次停業3至6個月

2012-11-26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廿六日台北報導】根據資料,截至101年9月底止,因超收標準以外費用被處罰鍰仲介家數有19家、9家停業,勞委會表示,超收費用的原因包括代收國外貸款、國稅局退稅款未退回給外勞、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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