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勞 應循合法管道申請 僱用前須經許可 違者最高罰75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聘僱外勞 應循合法管道申請 僱用前須經許可 違者最高罰75萬元

2012-12-2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一日台北報導】近期網路流傳一段「歡樂公車司機」網路影片,引發熱烈討論,不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強調,民眾聘僱外勞應循合法管道申請,若違法聘僱,將違反就業服務法,最高可處以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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