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重度肢障可持手冊聘外勞 2個月內重新檢討特定身障項目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立委籲重度肢障可持手冊聘外勞 2個月內重新檢討特定身障項目

2013-03-2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廿二日台北報導】現行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有12項重度患者,可以直接持內政部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向勞委會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對此有立委建議放寬,重度肢體障礙與罕見疾病患者也可持身障手冊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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