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勞要求額外津貼 雇主可拒錄用 勞方不合理要求 可向就服中心提說明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本勞要求額外津貼 雇主可拒錄用 勞方不合理要求 可向就服中心提說明

2007-12-0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四日台北報導】近來有不少製造業雇主反映,辦理國內求才時,必須聘用各地就業服務中心所推介的本國勞工,否則無法取得求才證明。勞委會解釋,事實上雇主徵才的規定,在就業服務法中皆已有規...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