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海外旅遊打工機構 須申請許可 未經設立從事就服業務 可罰150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代辦海外旅遊打工機構 須申請許可 未經設立從事就服業務 可罰150萬元

2013-03-2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廿八日台北報導】近來國人赴台灣地區以外打工的情況踴躍,由於過程繁複,多數民眾選擇透過旅遊業者、留學顧問公司獲取工作職缺或代為與國外聯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代辦業者,因已有工作媒...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