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因勞雇關係不佳逃逸 勞委會修法 家庭看護工轉換 非可歸責雇主可遞補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避免因勞雇關係不佳逃逸 勞委會修法 家庭看護工轉換 非可歸責雇主可遞補

2013-06-2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八日台北報導】近年勞動人權團體常反映,因外籍家庭看護工轉出,雇主必須重新申請招募許可,以致造成雇主同意外勞轉出意願低落,為避免外勞因勞雇關係不佳擔心而產生逃逸,勞委會近期提案修...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