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工作地延伸 需有本國勞工陪同 符合特定5要件 屬於變更地點例外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工作地延伸 需有本國勞工陪同 符合特定5要件 屬於變更地點例外

2013-08-0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八日台北報導】過去縣市政府認定製造業外勞延伸工作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4款規定時,普遍較缺乏統一的認定標準。勞委會日前對此作出解釋,符合「有本國勞工陪同」、「有書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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