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外勞入國工資切結書 9/1實施<br>五方簽署 增加雇主及台灣仲介簽名<br>切結書入國後不得更改 正本需交勞委會保管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新修正外勞入國工資切結書 9/1實施
五方簽署 增加雇主及台灣仲介簽名
切結書入國後不得更改 正本需交勞委會保管

2004-06-28

為使雇主及台灣仲介清楚了解外勞來華工作所需繳交的費用,勞委會新修正「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要求外勞、雇主、台灣仲介、國外仲介及外勞輸出國5方共同在切結書上簽名或蓋章,勞委會強調,自9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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