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元月起 雇主應全額給付外勞薪資 入國通報應檢附外勞住宿合法建照文件 2007-12-26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六日台北報導】97年起,除外勞應負擔的健保費、勞保費、膳宿費或所得稅,雇主應全額給付外勞薪資,雇主不得接受委任代扣、代匯借款或貸款等;勞委會委員會12月26日通過該規定,預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