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人數達67人 須有1%身障勞工 超額進用 台北市每月發7千元獎勵金 2013-11-0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八日台北報導】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重建處表示,目前未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