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政府警告 銀行不得付印仲催收金 國外成本提高 雇主需負擔一定成本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印政府警告 銀行不得付印仲催收金 國外成本提高 雇主需負擔一定成本

2013-12-18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八日台北報導】為整頓國外費用制度,印尼政府日前通令各貸款銀行,要求不得再給予印尼仲介公司貸款催收的回饋,否則將取消銀行承做貸款的資格。有國內仲介業者認為,這是印尼政府所訂的措...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