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機構或製造工逃逸已滿6個月 就服法生效日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遞補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養護機構或製造工逃逸已滿6個月 就服法生效日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遞補

2013-12-2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七日台北報導】勞委會指出,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公布生效後(12月27日),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家庭幫傭及漁船類等雇主原聘僱之外國人發生行蹤不明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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