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承接外勞 應通報當地勞工局就服中心僅負責轉換 規定與現行相同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承接外勞 應通報當地勞工局就服中心僅負責轉換 規定與現行相同

2008-01-0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四日台北報導】仲介業者注意,自1月5日起,雇主承接外勞,將比照新申請件,須至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辦理通報,申請生活管理檢查。勞委會表示,延續既有規定,應至當地勞工局辦理通報作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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