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外勞健檢備查程序 3月1日上路 複驗結果 雇主仍應將報告送交衛生局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簡化外勞健檢備查程序 3月1日上路 複驗結果 雇主仍應將報告送交衛生局

2014-02-25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廿五日台北報導】疾病管制署表示,自3月1日起,外勞入國後第6個月、第18個月、第30個月的定期健康檢查,如檢查結果合格,將由健檢醫院直接提交合格者清單給衛生局,不須再由雇主送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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